炒車報告

  駕駛車款:            SUZUKI-BURGMAN 400
製造年份: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1
意外種類:            車輛碰撞
車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憤怒的人

事發經過:

私家車撞向司機不顧而去!!!!!本人於零晨四時三十五分駕駛電單車由尖沙咀漆咸道南往觀塘.在女童軍總會對開大彎位被一輛本田紅色CIVIC (車牌 E(-)7274/ 90-95 年款) 撞到. 本人在入彎前從倒後鏡中看見該私家車以極高速駛近,不以為以,正準備收慢入大彎之際, 就被該車連續撞尾2次. 第一次還可平衡,但第二次就被撞倒, 電單車向右趺在地上...而私家車則停在後面. 私家車司機未有即時關掉引擎,又沒有出來看看情形就大聲呼叫,要求本人把車駛開.當時我在他的車輛前面,他決定不顧而去,立即開車,把我撞倒,趺在地上.我立即起身,車輛便從我身邊駛去.(當時私家車上有3個或以上青年,年約23-27歲,染有金髮). 我立即記下私家車車牌,SAVE 在手電內,之後報警.當時有數輛的士在後面看見事發經過,約20分鐘後,其中一位的士司機折返向警員講述事發經過...
同時我向警員講出該車外貌,車牌號碼及事發經過.但警員CHECK過車牌之後,竟對我說該車牌不是那類車登記.又說那車可能是用假車牌.所以不能跟進,只可當作一個備案.

人命財物傷亡損毀:
好彩人冇受傷,但電單車右邊"FAIRLING"花晒!車牌裂0左.新車落地只有六個月.

當時感受:
萬個氣憤!!!!!但十分無奈.點解D人可以做D咁PK 0既事?.....為何D壞人可以逍遙法外,有齊人証物証都唔可以將壞人繩之以法.該私家車0既人有如意途謀殺!!!!!本人認為他們可能酒後駕駛,又或是食用完毒品之後駕駛,又或是做了非法行為.....(該的士司機非常有正義感!)

事後影響:
其實本人駕駛一向非常小心,每次CUT 線都有回頭望清楚,又時常留意四周交通情況及車後情況.
雖然今次意外未有做成嚴重傷亡,但希望各位車友如見當時情形或之後發現該私家車,請通知本人或報案....
墾請各車友幫忙,以及小心該車輛!!!!

肇事原因及教訓啟示:
本人發現就是因為呢類PK, 自己點小心都係冇用.....因為其他司機根本沒有顧及別人生命安全!!!!!

鐵騎快語:
呢班死PK以為自已係東望洋賽道飛緊車?嫌你慢敲你尾叫你讓路?真係離L晒譜!乜原來當車牌和車款不符差佬便不需再調查!?咁出來皮唔掛假牌就真係笨呀!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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