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 Feb 2006  「還我路權!」台灣重型機車族抗爭越演越烈

資料提供:Motoyoyo  文/MAX 攝影/CBR

前言 - 台灣自2002年1月1日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時,交通部公路總局隨即擬訂『150㏄以上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與東西向快速道路路權問題之分析與對策』之簡報,其簡報期待重型機車自2002年7月開放進口起,以二年為緩衝期,第二年後自民國2004年7月實施開放,此議題開始在重型機車族間發酵,並讓重型機車族引領期待。
編按:香港的26車友一向都很羨慕台灣機車的普及化及街頭泊車的自由度。但原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,當香港車友騎著125cc的小綿羊也可以跑上高速公路時,在台灣即使你是騎著2300cc的Rocket III也不能跑上高速公路。你認為這條法例合理嗎?
直到隔年2003年,重型機車族殊不見相關單位針對路權發出任何好消息,同時高昂的牌照稅也開始讓重型機車族忿忿不平。重型機車族終於也按耐不住了,頻頻發聲並開始醞釀牌照稅及路權抗爭遊行。重型機車族開始集結了百輛重型機車,於2003年8月28日展開了長期抗爭,此舉也引起了相關單位的關注。
 
經過了激烈抗爭,路政司宣終於佈加速開放路權議題研討,並於2005年1月1日開放試辦重型機車行駛台68及72線東西向快速道路。

同年五月立法院,更三讀通過大型重型機車調降牌照稅,降幅直逼原牌照稅二分之一。

牌照稅通過修正版本(新台幣)

251㏄至500㏄調降為2,400元
501㏄至600㏄調降為5,600元
601㏄至1200㏄調降為7,120元
1201㏄至1800㏄調降為12,000元
1801㏄以上一律調降為23,000元

 
試辦期間重型機車族也廣泛宣導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交通安全法則,然而重型機車族似乎對於「試辦」及「相關單位承諾」仍然心有不滿。

「重型機車應享有行駛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公平對等路權」

於2005年11月20日針對全面廢除大型重型機車騎士『兩段式左轉』之規定及還我東西向快速道路,市民高架快速道路及其他快速道路路權訴求,再次展開抗爭重型機車族嚴重訴求抗議,並以歐美國家及亞洲國家為借鏡,表達相關單位藐視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之路權,應以公平對等原則還給台灣重型機車族應有的路權。

 
 

經過多次路權抗爭遊行後仍得不到回應,台灣重型機車族嚴重表達抗議,誓言抗爭到底!

 

台灣的重機車友們,加油啊!